葉逃亡562天 下機即被上銬
葉玫是軍情局專業軍官班出身,民國九十九年畢業,逃亡前升任中尉見習官。一○一年六月十七日至廿四日葉玫申請到泰國旅遊,從此未回營,軍方多次聯繫未果,由軍檢以葉涉「陸海空軍刑法」第卅九條「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職責」罪嫌發布通緝,並將葉女撤職停役。葉玫逃亡迄今五百六十二天。
判死為由 向英申請政治庇護
由於葉玫曾經以返台會被判死刑為由向英申請政治庇護,且在正式被遣返前,仍動作不斷,企圖以司法方式續留英國。
期間外交部及我駐英代表處與葉玫「鬥智」又「攻法」;法務部表示,為使葉女順利返台,法務部還特別就葉女返國後所涉刑責為最高本刑五年以下之罪、不會判死刑等司法事項向英國說明。
至於逃亡在外的葉玫,在逃亡期間屢屢出現爭議言行,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批說,葉玫身為軍方人士,有些言行卻相當不得體,讓台灣貽笑國際,他認為國防部應檢討葉玫案。
葉玫母親委任律師郭德田則發表聲明,懇請承審檢察官及法院給予葉玫改過自新的機會,強調葉玫坦承犯錯,也深感抱歉。
葉玫是由英國移民官全程戒護,自英國搭機經吉隆坡轉機回台灣,這部分行程的費用由英方買單。我方調查局則在機門與英國交接,隨後押出機門,原本自在還嚼著口香糖的葉玫,看到守候媒體開始閃躲,在調查局幹員宣佈她遭到通緝,現場拘提上銬時幾乎崩潰,並且全程拿衣服遮蓋頭部,直到上車為止。
葉到案 要求吃陽春麵珍奶
葉玫在下午四點多被送到台中市調查處,完成人別訊問及到案紀錄,她要求吃陽春麵加滷蛋及珍珠奶茶,感受家鄉味,調查員並在上銬的雙手給她一條圍巾遮掩,隨即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訊。
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說,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葉玫違背陸海空軍刑法第卅九條職役職責罪,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事實,向法院聲請羈押。稍後台中地院已裁定羈押。
律師轉述葉玫心情平靜,交代要媽媽身體保重,而等了一整天還是沒見到女兒的葉母,心情低落只說:「很失望、很失望,等了一天,也只好接受。」
葉玫媽媽說,都怪她當初因葉玫外公是職業軍人,她鼓勵葉玫報考軍校,沒想到她的個性不適合,愛美、像小孩,後悔已來不及,當初知道她有逃亡意圖,勸她無效,而她單純是怕回來會被關、判重刑,經與台灣律師聯繫後,才決定回國面對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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